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蛇咬伤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,主要发生于赤道两侧温暖地区,东南亚、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和南美洲等地最为多见,95% 的蛇咬伤发生在发展中国家。
中国是蛇类资源最丰富国家之一,全域均有蛇的分布,长江以南地区为主,据不完全统计,我国每年约发生 25~28 万例毒蛇咬伤,以 50 岁及以上人群为主,受伤部位主要是肢体,下肢高于上肢,每年 4~10 月多发,7~9 月是蛇咬伤高峰。
各省区毒蛇谱有较大差异,不同地区的蛇咬伤救治水平参差不齐,仍有一定的致死致残率。本指南旨在提高公众对蛇咬伤的认知,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临床蛇咬伤救治行为,提高蛇咬伤患者的存活率,降低致死致残率。
临床表现
毒蛇咬伤的临床表现因蛇种或毒素种类和含量等不同而异,约 20%(1.75%~50.0%)是「干咬」,重者产生严重中毒表现甚至致命,与毒蛇排毒量、被咬伤后至就诊的时间长短有显著关联。
临床主要表现为神经毒性三联征(双侧眼睑下垂、下行性麻痹、呼吸困难 / 急性呼吸衰竭)、血液毒性三联征(蛇毒诱发的消耗性凝血病、局部出血和全身性出血)和细胞毒性三联征(严重疼痛、进行性肿胀和组织损伤)。
部分游蛇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中毒,且为非前沟牙类游蛇咬伤,主要表现为轻度疼痛、牙痕或撕裂,局部轻微反应性水肿或少量出血,通常在 24~36 h 消退,少数有致命风险。
蛇伤救治
1. 现场急救
目的是确保蛇咬伤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完整,延缓毒素吸收,预防并发症,尽快将患者运送到有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,避免或减少对伤者带来额外伤害,不拖延时间影响急救,现场可采用以下急救方法。
(1)脱离
立即远离发生咬伤的区域,遇有蛇咬住不放时,可用棍棒或其他工具促使其脱离,水中被蛇(如海蛇)咬伤者,立即将受伤者移送到岸边或船上,以免毒性发作致淹溺。
(2)认蛇
几乎无人能够认识所有蛇类,即便常见毒蛇,也可因地域、环境等因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,给蛇的辨认带来困难。因此,尽量记住蛇的基本特征,如蛇的形态、头型、体纹和颜色等,或拍摄致伤蛇照片以备辨识。切勿企图捕杀致伤蛇,避免二次受伤。
(3)镇定
蛇伤后的紧张、恐慌等会加速血液循环,促进毒素吸收。尽量保持冷静,平复情绪,因为部分是「干咬」,且中毒症状需要一定时间才发生,及时救治是可痊愈的。
(4)呼救
尽快送去医院是被蛇咬伤后最有效的急救措施,应及时呼叫「120」或当地指定急救电话,快速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或有蛇伤救治能力的医院,切忌等到中毒症状发作再送医。
(5)解压
摘掉受伤肢体饰物,如戒指、手镯、手表、脚链、脱去紧身衣袖或裤子等,以免加重局部伤害,伤口可用清水简单冲洗。
(6)制动
活动有促进毒素吸收的风险,被毒蛇咬伤后应尽量全身性制动,尤其受伤肢体制动,可用夹板或就地取材固定伤肢以保持制动 ;伤者保持坐位或斜靠位,受伤部位或肢体处于相对低位(保持在心脏水平以下),以利减少回心血量,减缓毒素吸收或扩散。
(7)包扎
对蛇咬伤患者无绝对安全有效的包扎方法,绷带加压固定、加压垫或加压环有助于减缓毒素吸收,主要适于神经毒类蛇咬伤,也适合部分血液毒类蛇咬伤,谨慎用于中华眼镜蛇、尖吻蝮蛇等富含细胞毒的蛇咬伤,否则可能加重局部坏死。
(8)止痛
局部疼痛是蛇伤主要症状,大多无需止痛,严重者酌情给予乙酰氨基酚或阿片类止痛药适当镇痛。
(9)复苏
保持气道通畅。如患者恶心,有发生呕吐风险者,应将伤者置于侧卧位或恢复体位 ;如发生意识丧失、呼吸心跳停止,立即心肺复苏。
(10)处置禁忌
蛇咬伤急救应避免以下措施 :裸手捡拾或触碰看似死亡的毒蛇、等待症状发作以确定是否中毒、用止血带结扎、用刀去切割伤口(牙痕)、企图用嘴吸出毒素、用冰敷或将伤口浸入冰水中、饮酒止痛或喝咖啡饮料、用烧灼等方法处理伤口。
2. 急诊抢救
(1)优先措施
生命体征的评估和维持是处理毒蛇咬伤的优先措施。首要是维持气道通畅,保持呼吸和氧合,稳定循环和血压、意识等。对有低血压或休克征象者,立即给予液体复苏(晶体液 30 mL/kg)以维持有效循环容量,必要时给予升压药确保有效灌注 ;神经毒类蛇咬伤患者极易发生呼吸功能不全、呼吸衰竭甚至呼吸停止,要给予心电监测、氧疗,密切监测呼吸和氧合情况,一旦血氧有下降趋势或呼吸窘迫,应尽早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等支持治疗。
(2)一般措施
建立通畅的静脉通道(严重 VICC 者避免中心静脉或动脉穿刺),酌情给予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以维持有效容量平衡,抽送血常规(含血型)、生化、凝血功能、(心)肌酶和肝肾功能等检查,使用抗蛇毒血清前将伤者置于坐位或斜靠位、受伤肢体处于低垂位,监测尿量等。
(3)留观
建议所有无症状的毒蛇咬伤患者,至少留院观察 24 h。
3. 抗蛇毒血清使用
(1)使用原则
抗蛇毒血清是毒蛇咬伤的基础性治疗药物,也是对抗蛇毒唯一安全有效的药物,其使用时机和剂量选择是毒蛇咬伤治疗过程中最重要、最关键的决策。建议遵循「尽早足量、及时追加、同种专一、异种联合」四项基本原则使用。
(2)适应证
经典的使用指征包括 :明确或疑似蛇咬伤伴有以下全身或局部中毒表现至少 1 项者。
① 全身中毒表现
包括出凝血障碍,如咬伤部位之外的全身其他部位自发性出血、血小板降低、出血时间延长、纤维蛋白原降低,INR > 1.2,凝血酶原时间比正常高限高出 4~5 s 以上,血小板 < 10×109/L ;神经系统中毒表现,如上睑下垂、外眼肌麻痹、瞳孔散大、肌无力或瘫痪、肌束震颤等;心血管表现,如低血压、休克、心律失常、异常心电图 ;急性肾损伤或肾衰竭表现,如少尿或无尿、BUN/Cr 升高、黑尿或褐尿、其他血管内溶血证据、横纹肌溶解(肌痛或高钾血症)、血红蛋白尿或肌红蛋白尿。
② 局部中毒表现
包括蛇咬伤 48 h 内局部肿胀超过咬伤肢体一半者 ;指、趾咬伤后肿胀者、出现广泛水疱 ;肿胀快速进展者(如手足咬伤几小时内肿胀超过手腕或踝关节者);咬伤后引流淋巴结肿痛 ;已知可引起局部坏死的蛇类蛇伤者,如中华眼镜蛇、尖吻蝮蛇、亚洲眼镜蛇等。
(3)禁忌证
抗蛇毒血清使用没有绝对禁忌,尤其是严重中毒者。
(4)品种选择
同种专一是指使用针对特定毒蛇的特异性抗蛇毒血清,如银环蛇、眼镜蛇、蝮蛇、五步蛇分别使用对应的抗蛇毒血清。对蛇种不明确的毒蛇咬伤,应以临床中毒表现作为选择依据,如神经毒类蛇咬伤使用抗银环蛇毒血清,血液毒类蛇咬伤选择抗五步蛇和(或)抗蝮蛇毒血清,细胞毒类蛇咬伤选用抗眼镜蛇毒血清和(或)抗五步蛇毒血清,不应过分强调「蛇种正确」而浪费宝贵的早期用药时间。
(5)剂量选择
尚无可以明确抗蛇毒血清理想剂量的临床研究,国内外没有统一标准,临床使用主要根据病情、指南或临床经验等决定。所有中毒患者,不分性别、年龄或体重,首次应给同等剂量的抗蛇毒血清。酌情增加首次抗蛇毒血清剂量有助于快速达到初始控制,避免一次性超大剂量用药。
(6)用药途径
静脉注入抗蛇毒血清可快速达到血液峰浓度,是抗蛇毒血清最为快速有效的用药途径。健侧肢体开通静脉通道更有利于抗蛇毒血清迅速进入血液循环,对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者,应避免深静脉或动脉穿刺(待凝血障碍改善后方考虑穿刺),以免产生严重出血。静脉推注时,应缓漫注入(≤ 2 mL/min);静脉滴注者,可将抗蛇毒血清加入 100~250 mL 生理盐水中 1 h 内滴入,先慢后快(初始 10 min 按 25~50 mL/h,余量快速滴入)。
(7)监测和追加
大多数急性不良反应发生于开始使用抗蛇毒血清的 1~2 h 内。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,重点观察中毒症状、体征消长和实验室结果等,以利及时追加或调整用药。根据中毒严重程度,至少于首次使用抗蛇毒血清后第 2、6、12、24 小时监测中毒表现的消长情况,第 6、12、24 小时监测血常规、凝血功能、(心)肌酶等(血液毒)等。
(8)不良反应及处理
抗蛇毒血清不良反应是异种蛋白的固有反应,其发生率差异巨大(2.9%~75.0%),我国不良反应发生率约 4.9%。皮试阴性无法预测潜在的过敏反应,因此,使用抗蛇毒血清前必须备好肾上腺素、氧气、气管插管等抢救药物和器械,建议首次使用抗蛇毒血清在有急救条件的场所进行。肾上腺素是抗蛇毒血清严重过敏反应的首选药物。
4. 外科处理
(1)伤口处理
毒蛇咬伤院前无需做伤口处理或仅需局部清水冲洗。毒蛇咬伤伤口清创目的是发现和清除可能残留的断牙、清理创面污染或感染灶以及清除局部坏死组织。绝大多数毒蛇咬伤的牙痕无需处理,如金环蛇、银环蛇、海蛇、竹叶青蛇等毒蛇咬伤无需创面处理或仅牙痕处生理盐水冲洗即可,仅极少数蛇种或患者可能需要清创,如中华眼镜蛇的细胞毒易致创面组织坏死和感染。切开清创必须在使用足量抗蛇毒血清后方可考虑,早期足量抗蛇毒血清可防止组织损伤、降低筋膜室内压等。
(2)负压创面疗法(NPWT)
又称真空负压治疗(VSD)或真空辅助伤口闭合(VAC),是给急慢性开放性创面或伤口提供低于大气压的密闭负压治疗系统,可以考虑用于细胞毒类蛇伤患者的后期创面治疗。
5. 止痛消肿
(1)止痛
及时缓解伤者的疼痛症状是蛇咬伤救治的重要对症措施。目前止痛主要有非甾体抗炎药(NSAIDs)和阿片类两种。
(2)消肿
足量使用抗蛇毒血清后,给予体位引流,有利于促进肿胀部位组织间隙液体的快速回吸收,从而减轻局部压力、快速缓解肿胀,减轻肿胀相关性疼痛。可抬高肿胀的患肢至不低于胸骨角水平即可有效消肿。
(3)水疱处理
可用无菌注射器于水疱低垂位抽吸泡液,或作微切口,促进疱液流出,疱液释放后可用无菌纱布轻压迫包扎,避免再次产生水疱 ;对疑有感染的疱液,应送培养,以利于及时发现致病菌,及时有针对性地使用抗生素治疗。
6. 感染防治
毒蛇咬伤无需常规抗感染治疗,有坏死、感染等征象者才需使用抗生素。蛇咬伤后应常规做破伤风预防。
7. 糖皮质激素
非用于血清病或蛇毒相关性肾上腺功能不全,糖皮质激素不应作为毒蛇咬伤消肿的常规用药。
8. 抗胆碱酯酶药
抗胆碱酯酶药仅适于抗蛇毒血清疗效不佳的神经毒类蛇伤患者。
9. 其他治疗
对伴 VICC 的毒蛇咬伤,不应常规使用新鲜冰冻血浆或冷沉淀等血制品,但对严重凝血功能障碍需紧急手术、有创操作、使用足量抗蛇毒血清仍无法改善或有活动性出血者,可考虑在足量抗蛇毒血清基础上作为辅助疗法使用。蛇毒相关性眼炎需立即给予大量低压清水冲洗。